修法「提高釋憲門檻」逕付二讀 立法院會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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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27日)召開院會,處理報告事項案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大法官判決的同意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三分之二,全案逕付二讀,現場朝野立委沒人有意見,因此該項提案內容未經表決大戰,直接「快速通關」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立法院長韓國瑜27日主持院會,處理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提高釋憲門檻案時,因現場朝野立委均無異議,宣布提案通過逕付二讀,並交國民黨團負責召集朝野協商。(圖/中天新聞)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大法官現行只要過半數同意就可判決,觀點不夠多元,不可以少數幾個人就決定,應該採共識決,因此修法將門檻拉高至三分之二,不過法案進入朝野協商後,國民黨仍然會充分論述與討論,不一定會在本會期闖關。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表示,翁曉玲上會期提案修法把現有員額改成法定員額,已經嚴重影響大法官運作,今天的加碼版要針對員額議決提高,一關卡一關,這樣的法律若未來不幸通過,形同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團絕對嚴陣以待,這個法案未來不管是審查還是協商,未來透過討論過程讓社會一起關注。

立法院27日召開院會。(圖/中天新聞)

藍委翁曉玲在上會期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為憲法所定總額15人,目前該案尚未付委,翁曉玲日前則再度加碼提案,欲修正「憲法訴訟法」有關釋憲與暫時處分門檻的規定,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大法官同意,要改成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換言之,大法官總額為15人若修法通過,未來需要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評議、10名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裁判。

若依照現行規定,大法官判決應經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並得到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由於7名大法官將於10月31日卸任,總統賴清德提名7名大法官人選,有待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但在野黨質疑被提名人不適任,賴清德提名姚立明為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長,綠營也不埋單,大法官人事案若遭杯葛,無法如期上任,屆時只剩8名大法官,按現行規定,只要4名大法官就可以釋憲,藍營認為不妥,所以提案修法提高門檻。

促成藍營修法的關鍵,在於憲法法庭於9月20日針對37名死囚所提「死刑存廢釋憲案」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引發高度爭議,翁曉玲為防止「少數法官」裁判,因而提出「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要求大法官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同意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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