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保險女業務陳姓女子日前與年輕同事張姓男子發生婚外情,某日陳女的丈夫黃男在其手機內發現多張男女未露臉的「性交、足交」照,懷疑照片中的女子是自己的妻子,後來將照片拿給陳女的母親查看,便一眼認出腳趾正是女兒的腳,大義滅親。最後全案經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女及張男之行為侵害配偶權,需賠償丈夫70萬元。
據了解,台東一名陳姓女保險業務與黃姓男子結婚多年,夫妻感情平淡,無過多火花。某日陳女假藉要到台北出差之名義,與同事黃姓男子到摩鐵多次進行性交,並將過程拍照留念。未料,事後黃男於陳女的手機內發現多張未露臉的「口交、足交、性交」照,心中便懷疑照片中的女子正是自己的妻子,於是便向妻子攤牌,沒想到妻子竟辯稱自己有戀足癖,所以聲稱手機內的足交照都是在網路上隨便找的。
黃男事後將照片翻攝後,拿給陳女的母親指認,未料母親一眼就認出照片中的腳趾正是自己的女兒的腳,認定女兒發生婚外情已成事實,並大義滅親,作證力挺女婿,整起偷情事件才因此曝光。
最後全案送由台東地院審理後,法官依照「足交照片」以及陳女之母的指認下,認定陳女確實發生婚外情,同時也認為其「口交、足交、性交」等行為已侵害黃男之配偶權,因此最後判陳女及偷情張男需連帶賠償黃男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