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婦領150萬申請護鈔搭警車遭拒 控警「竟叫我搭小黃!」

記者程正邦/台北報導

歲末年終不少民眾都有提領大筆現金的需求,日前北市一名婦人在郵局領了150萬元,向警方申請「護鈔」,警方卻說「警車不是計程車」,拒絕讓婦人上警車,婦人氣得找議員投訴。

陳姓婦人到郵局提領150萬,要求搭警車護鈔被拒絕,認為員警執勤不當。(圖/翻攝畫面)

今年6月28日,陳姓婦人到郵局領款,要去銀行開戶存款,打電話申請護鈔,松山分局員警接獲護鈔任務,來郵局跟婦人接洽,婦人要求乘坐警車,員警委婉請她搭乘計程車前往目的地,並由員警陪同護送,但婦人無法接受,認為員警執勤不當。

從事精品業的陳姓婦人說,她不明白以前護鈔都可以搭警車,怎麼這次就不行。北市議員柳采葳調閱資料也發現,台北市14個警分局護鈔方式都不同,在議會質詢時,呼籲警察局應訂定明確規範,包含金額及護鈔方式,不應讓基層員警、及民眾無所適從。

警察局長張榮興坦言,這名員警回應申請護超民眾的說法的確不對,不過警車可以協助護鈔戒護勤務,但不能載送申請民眾。若有警分局用警車載送民眾護鈔,則不符合規定,這部分應該有便宜行事之嫌。

負責該起護鈔任務的松山分局表示,經查員警接獲民眾申請護鈔,應派遣制服警力到場協助護送,視狀況調度警力及車輛;考量護鈔工作係以護送民眾存、提款安全,並須兼顧轄內警力派遣及執勤安全,故請民眾搭乘計程車,由警車全程陪同護送。本分局將持續精進執勤技巧。

松山分局員警到民生郵局執行護鈔任務被投訴。(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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