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土影像製作與金鐘阿美族導演喇外‧達賴合作《遠洋人之歌》,參與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基金會藝文採購案,該標案最後廢標,被藍委王鴻薇指控「綁標」和劇本抄襲,沃土和喇外導演共同發出聲明指,所有相關指控完全不是事實。王鴻薇則回應,廠商若認為受到不合理對待,應立即向原民台提出訴訟以保障權益。
王鴻薇今天(4日)表示,「113年經典迷你劇集-遠洋時代攝製與行銷」標案,得標廠商沃土影像製作公司與導演喇外‧達賴,竟使用原民台已取得之著作權之「109年度委託製作經典迷你劇集劇本」勞務採購案,內容多處重複之劇本投標,且兩案皆有原民台副執行長何明輝簽字,其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廢標理由表示「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考量,證實此案確實有公平性問題,這都是她具體指出證據及相關資料。
王鴻薇認為,得標廠商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不合理對待,應立即向原民台提出訴訟,保障自己的權益,「這是你們的權力,我絕對尊重與支持」,但很遺憾,沃土與喇外‧達賴的聲明並未針對這些資料提出證據與解釋。
王鴻薇指出,沃土與喇外‧達賴的聲明中,不否認其劇本有重複,更承認「109年度委託製作經典迷你劇集劇本」勞務採購案重新創作,但主張故事架構有大幅度調整,也另有大量內容是全新素材。但若以她舉證資料來看,其重複之處難認儘有部分素材,為求嚴謹,她會要求原民台下週將劇本送由有專業鑑定能力之高等學術機構加以認定,並要求向沃土影像製作公司與喇外‧達賴,提出著作權相關損害賠償請求及提起刑事告訴,決不寬貸。
王鴻薇質疑,沃土與喇外‧達賴的聲明中,竟稱改編自的己劇本,並拿來與其他廠商競爭投標相當合理,真的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問題,但109 年的劇本即以該導演籌備數年此題材,擁有獨家畫面與相關田野調查資料為由,洽請該導演進行劇本開發,得標廠商也是喇外‧達賴兒子所經營之公司,已經是量身訂做之標案。結果113 年調查案件中,沃土公司之故事大綱,還是以喇外‧達賴的故事進行故事改編,這樣當然有形成不公平競爭之虞,對其他廠商哪裡公平?這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嗎?
至於廠商同分再抽籤的情事,王鴻薇說,按評選須知,「對序位合計值相同之廠商,再行辦理綜合評選,非依採購要點第 9 點第 2 項規定,以廠商專業及執行能力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評定之」,原民台抽籤得標者,是否違反採購要點之規定,她也會正式要求原民台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