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高雄發生民眾在路邊想拍攝賴清德總統車隊時,卻遭現場員警制止,引發維安勤務與拍攝自由界線的爭議。對此,國安局長蔡明彥表示,特勤人員在安維對象可能受到驚、滋擾時,可以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和身分、物件查核,不過有關員警的溝通技巧,會再與警政署討論。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5)日邀請國安局長率相關情報機關首長提出「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並備質詢。針對高雄鳥松區日前發生有民眾在路邊拍攝總統車隊時,卻遭到現場員警制止,並搬出刑法法條,警告拍特種勤務就是違法,國民黨徐巧芯在質詢時,要求國安單位確定民眾在總統車隊經過時拍攝,到底是不是國安問題?
蔡明彥回應,依照特勤條例施行細則及特勤條例作業要點,針對安維對象的行進動線,如果有可能出現驚、滋擾的狀況,特勤維安人員可以進行交通管制,以及對人員、攜帶物件的查核。

蔡明彥進一步說,在車隊行進或是安維對象上、下車時,是最容易發生事情的時間點。美國已故總統雷根,當年就是在上、下車時遭到槍擊,所以特勤維安不能有任何閃失。
蔡明彥在會後受訪表示,特勤維安任務要依照每個現場的狀況,由維安人員針對是否有對總統維安產生驚、滋擾之虞,再進行現場的處理,後續會請特勤維安人員與民眾溝通時,要更注意技巧。
蔡明彥指出,特勤維安不是100分就是0分,所以維安人員在值勤當下精神比較緊繃,希望民眾能夠理解,如果現場需要,能夠積極配合維安措施。至於有關高雄員警當天的執勤態度,國安局會再與警政署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