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為新冠肺炎疫情紓困特別條例草案召開朝野協商,針對社會所關心的居家檢疫、隔離津貼以及防疫照顧假生活津貼的部分,今日討論結果朝野並無共識,將保留到明日院會處理,預計將上演表決大戰。
有關居家檢疫、隔離津貼以及防疫照顧假生活津貼的部分,行政院將其內容列在政院本特別紓困條例中第3條、第4條。今日協商時,執政黨主張應給假不給薪,在野黨認為應該要給假也給薪,會議一直到晚間8點半時仍無共識,最後立法院長游錫堃裁示明日處理。
在討論過程中,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由疫區返台的國人,乖乖地配合政府規定居家檢疫、隔離14天,為了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主張應比照公假,給假給薪。
民眾黨總召賴香伶指出,勞工若因工作關係以致須居家檢疫、隔離14天,這部分的補償應由雇主給假給薪。另原本主張的生活津貼是每日600元,在聽取他黨意見後,也認為可以考慮改以基本工資換算。
時力總召邱顯智說,新冠肺炎疫情是天災,勞動部的見解是不可歸責勞資雙方事由。但不利部分不應該全由勞工來承擔,因此時力主張防疫照顧假津貼每日金額不低於當年度政府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金額乘以8,邱顯智強調,這是最基本的保障。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當年SARS暫行條例規定:1.被強制隔離者都給公假(有假有薪);2.被強制隔離但後來證實沒有感染者,還要再給予合理補償;3.染病病患因隔離措施而影響其家計者政府給予扶助。
林淑芬說,現在居家檢疫、隔離、防疫照顧假的假期及薪資問題,很多人說不能歸咎給雇主,不能讓資方買單,即便如此,政府也不該叫勞工自己買單。
中時 吳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