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第3度入獄服刑!「頂新黑心油案」落幕 魏應充再遭判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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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魏應充再度遭判刑,將第3度入監服刑。(圖/翻攝自中央社)
魏應充再度遭判刑,將第3度入監服刑。(圖/翻攝自中央社)

針對頂新油品一案,前董事長魏應充先前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71罪,遭判4年8月有期徒刑定讞,並在去年1月獲得假釋。不過最高法院今(29)日再針對其餘犯行審理之後,又依《食安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刑法》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10月,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則判刑4年4月,共計9年2月定讞。而這也意味著,魏應充將3度入獄服刑。

頂新製油公司在2012年至2014年間,因為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劣質油品,並加工精煉製成食用油,賺取超過1億元的不法獲利,而時任董事長魏應充也因此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71罪,遭法官裁定合併執行4年8月徒刑,並在去年1月19日出監。

台中高分院針對頂新案更一審認定,魏應充等人犯下販賣假冒食品、詐欺取財等多項罪名,但因為已與部分廠商達成和解共識,故魏應充遭判9年2月徒刑,其中有4年10月的部分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儘管魏應充方此前提出上訴,不過最高法院仍於今日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檢方也同時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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