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南投縣簡任秘書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期間涉嫌利用不實收據、發票核銷縣政業務費,其中13次的犯行獲得3萬8585元的贓款,部分用來吃大餐還送禮品給親友被依貪污罪起訴。
起訴指出,許麗貞在南投縣政府擔任消費者保護官期間,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縣政推行業務費,多次利用下班、休假等非公務時間,邀請親友餐敘,明明是非公務支出花費,卻又以相同方式進行核銷,而且都是高檔餐廳,包含王品集團旗下陶板屋餐廳、瓦城泰式餐廳等,累積詐得3萬8585元。
檢方表示,今年2月清查出許麗貞的犯罪證據認定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裁定交保。目前許麗貞也被拔掉消保官職務,轉調簡任秘書一職。
檢方指出,許麗貞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得不法之金額,若判決有罪,她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併科6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