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國3麟洛交流道段「單車」搖擺橫衝進內線 後車皮皮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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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南向408公里處、麟洛交流道路段附近,昨(12日)下午2點多出現一輛腳踏車誤闖高速公路,過程中歪來歪去,甚至一路騎到內側車道,讓其他用路人捏了一把冷汗。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但抵達現場時未發現該名騎士。

這名腳踏車騎士在國道3號南向408公里處奮力踩踏前進。(圖/翻攝Threads@xx940520xx)

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這名腳踏車騎士在國道3號南向408公里處奮力踩踏前進,但車身明顯搖晃不穩,後方車輛不得不放慢速度、小心閃避。更危險的是,騎士最後竟騎到內側車道,所幸未釀成交通事故。

目擊的駕駛表示,第一眼看到時嚇了一跳,直呼「真的有夠恐怖的啦,騎腳踏車上來國道,是想害人嗎」,並認為如果別人撞到也很危險。另有民眾表示,遇到這種情況一定會直接停路邊讓對方先過,「不然如果撞到,我們也很麻煩」、「我終於見識到,人比車兇」、「這是出來賺年終的」

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規範》明確指出,高速公路是「專供汽車行駛之公路」。禁止通行:任何非汽車(如腳踏車、機車、行人)均禁止行駛國道、快速公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及第4項,騎腳踏車誤入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提醒用路人,若不小心誤上國道,應立即將車輛停靠路肩,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請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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