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長賴清德15日表示,深澳電廠市新北市長朱立倫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拍板,他只是「執行者」一說,新北市政府上午提出證據反擊。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出示2006年12月環保署公文指出,在蘇前縣長擔任行政院長時就全案就已經報行政院核定,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只是主持節能減碳會議,與重啟深澳電廠毫無關連。
劉和然表示,新北市政府始終認為深澳電廠並不是政治議題,因此堅持專業論述。2006年間蘇院長雖然核定深澳電廠,但市府並未提及、也未苛責蘇前院長的決策,主要也是著眼於空氣品質標準今昔差別甚大。
劉和然解釋,2012年5月14日政府正式將細懸浮微粒(PM2.5)納入空氣標準管制規範,在公告3年期間,新北市政府測得新北市內的細懸浮微粒數值從20.1到24.65微克/平方米,已經遠超過政府規範的三級防治區的15毫克/平方米標準,新北市政府認為管制空氣汙染必須從「源頭減量」做起,才在2016年7月26日公告生煤核發許可。
劉和然強調,新北市政府公告生煤核發許可時,當時深澳電廠根本也還沒成為議題,兩黨由誰選市長也仍未決定,決策毫無選舉考量。
新北市新聞局長張其強表示,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並在2000年3月舉行例行性的「節能減碳」推行委員會,當時討論的議題是針對改善國內現有的火力發電機組,但深澳電廠早在1997年即已除役,並不在當時的討論範圍內,何來朱立倫拍板定案?
張其強強調,深澳電廠不該淪為選舉語言,賴院長也被蒙蔽了,希望中央能夠將深澳電廠回歸專業,照顧人民健康。
中時 陳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