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6名員警疑涉及洩密案遭檢方約談,北檢昨(24)日指揮北市警方執行搜索約談行動,其中5人請回,另一名李姓員警被列被告,李員於25日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對此三重分局表示,除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將李員報請停職處分外,並調整李員服務單位以配合後續司法調查,另將待案件偵審結果,視情節將涉案員警列為汰除對象,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三重分局強調,此案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輕縱」之原則,強化風紀要求,毋枉毋縱,追究涉案人員行政責任,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