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公務員又打臉北檢?柯文哲律師套出「關鍵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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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22)日再開庭,而台北地院昨日裁定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交保。

柯文哲京華城案密集開庭。(圖/報系資料照)
柯文哲京華城案密集開庭。(圖/報系資料照)

今日開庭傳喚曾任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的現任都發局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上午先由檢方主詰問,然後由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反詰問,再由沈慶京委任律師蘇振文反詰問。

鄭深元反詰問時再聚焦京華城案適法性問題,楊智盛坦言:「目前沒有相關法令規定細部計畫不能核給容積獎勵。」關於偵訊時也提及京華城按程序上沒有違法,他表示,現行制度就是要尊重都委會。

今天上午9點半開庭前,北院外再度聚集許多小草支持者,拉起布條「柯文哲清清白白」,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也前來,她指出,柯妻陳佩琪因為昨天聽到柯文哲延押太難過,今天不會來旁聽。

京華城案原4名在押被告羈押期限至8月1日將再屆滿,本月15日進行延押訊問後,合議庭於21日裁定,柯文哲、應曉薇繼續羈押禁見兩個月,沈慶京則以1億8000萬元交保,李文宗以2000萬元交保,沈、李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須在左腳配戴電子腳環、隨身攜帶個案手機科技監控,且不得接觸、騷擾、恐嚇證人共犯或向其探詢案情。沈、李二人目前都尚未辦保,若8月1日前無法辦保,將自8月2日起續羈押禁見兩個月。

北院裁定理由認為,有部分與柯文哲、應曉薇有密切相關之證人尚待傳喚到庭,柯文哲、應曉薇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認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之處分尚無法達到防止柯文哲、應曉薇2人逃亡或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之效果,認定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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