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納吉申請再審洗錢案判決 結果出爐支持者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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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阿都拉薩(Najib Razak)由於涉入一馬公司(1MDB)弊案,利用一馬公司的子公司SRC國際公司洗錢共4200萬令吉(約29億元新台幣)。2022年8月被最高法院判決,入獄服刑12年。不滿判決結果的納吉,隨即申請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對此案進行再審檢討。31日聯邦法院以4對1的多數票裁定,駁回納吉提出的申請。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因洗錢案遭判刑12年。(圖/美聯社)

根據《星洲網》與《光明日報》報導指出,涉及洗錢案官司纏身的納吉在2022年8月23日,遭聯邦法院判處7項罪名成立,獲刑12年,即刻入獄服刑、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約新台幣14億)。在獄中服刑的納吉,9月6日申請檢討聯邦法院維持其洗錢案罪成和刑罰的判決。

31日判決結果出爐後,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表示,聯邦法院在今日作出的判決並不是洗錢案的盡頭,並會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WGAD)提呈今日判決的少數判詞。並透漏納吉先前已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呈請願書,也向國家元首申請特赦。

由於納吉與其家人將希望放在此裁決案,得知判決結果後,納吉女兒難掩失望的情緒,忍不住在媒體面前哭了出來。支持者也在場外不停呼「Bebus Bossku」(將我的老闆釋放)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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