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見對方扭身閃避還持續騷擾!台北一位公車癡漢,涉嫌趁車上人多擁擠,車輛行駛時會晃動當掩護,對一位正妹磨蹭臀部性騷長達10分鐘,結果挨告被罰錢還得上法治教育課。
台北一位許姓男子,在公車上對正妹頂臀磨蹭性騷。(圖/示意圖,AI生成)
據判決書資料,這起發生在北市某路公車上的性騷事件,事發日期是2023年3月10日上午8點左右,許男被指搭公車時利用車內擁擠人潮及車輛行駛時的晃動,違反原告小芳(化名)的意願,無視對方閃避,從正後方以鼠蹊部緊貼小萱臀部,不斷磨蹭長達約10分鐘。
當下小芳見許男持續騷擾她,旋即向身旁其他乘客求救及報警,全案進入司法程序,許男被逮後遭起訴,全案由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供詞,認定被告「為滿足自己性慾,對原告予以強制猥褻,造成其身心嚴重受創,未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但也考量雙方後來有達成調解,許男也已履行調解內容,近日依法宣判許男的確涉犯強制猥褻罪,判6月徒刑,但可緩刑2年跟易科罰金,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且應完成法治教育9小時,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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