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日前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范姓男子因瑣事與岳母發生爭執,竟在對方洗碗時以身體惡意衝撞,導致岳母多處受傷。岳母憤而提告求償65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范男需賠償10萬元並處以拘役40日。

張姓岳母洗碗時遭女婿惡意「頂撞」。(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根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前年3月2日晚間,張姓岳母在女婿家中廚房洗碗時,范男突然蓄意用身體衝撞她右側,並用肚子頂撞她的後背,將她強壓在洗手檯邊緣。這起暴力事件造成張女右上臂、右下腹壁、右小腿瘀青及右側胸壁疼痛,一度出現呼吸困難症狀。
事後張女持續因腹瀉就醫,經醫院診斷發現膀胱、子宮及直腸下垂,需要進行手術治療。張女表示,在遭受攻擊前身體健康,能夠長時間步行,但受傷後行動受限,因此向法院提出醫藥費50萬元及精神慰撫金600萬元的求償。
新竹地院審理後,在刑事部分認定范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在民事賠償方面,法官認為張女的子宮與膀胱下垂症狀與范男的暴力行為並無直接關聯,因此僅判定3萬元醫療費用賠償。
法官在判決中特別指出,考量張姓岳母因女婿的暴力行為而受傷就醫,承受相當程度的精神痛苦,且范男身為女婿卻無視姻親關係,以暴力傷害長輩,不僅觸犯刑法,更違背孝道倫理,因此判決范男另需賠償精神慰撫金7萬元,總計賠償金額為10萬元。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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