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媽帶兩女兒逛百貨「突被5警押走」 結果竟是「誤報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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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魏姓女子於15日帶兩位就讀國小的女兒逛誠品480百貨,怎料逛街一半突然被5位以上員警攔住帶回派出所,最後查出是一起「誤報竊盜」案。

誠品生活480。(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該起事件發生於15日,一名母親帶著10歲、12歲的女兒逛誠品480,怎料因為小女兒好奇碰拍貼機,造成機器發出警報,廠商報警後,警方前往處理,並直接帶走正在逛街的母女們,最後發現是「誤報竊盜」,全案烏龍一場。

魏女覺得名譽受損害,向物業人員提出妨害名譽、誣告、妨害自由等告訴。(圖/中天新聞)

魏女認為名譽受損,更寫信給「市長媽媽」台中市長盧秀燕,並在信件內容還原事發經過。魏女表示,當天中午到誠品480用完餐後,從B1往上逛街,逛到5樓誠品時,在兒童區突然被5位以上身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詢問她身分證字號後,就要把她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但她要求,要等大女兒回來,當時大女兒在其他區看文具。不過,員警卻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並且不讓她尋找大女兒,而在她堅持下,一等到兩個小孩到齊,警察押著她們三人坐電梯往下,往警察局移動時,她忍不住開口詢問,「請問我們為什麼要去警察局?是因為什麼事情?當下警員也沒有跟我們解釋,只是讓賣場物流(報警者)跟我們解釋,說你們有竊盜、是拍貼機被竊盜」。

魏女表示,自己和大女兒沒有進去過拍貼機,於是詢問小女兒確實有進去過,「所以要抓我們去警察局調查,後來我們配合前往警局。大陣仗被一團警察帶走,小女兒到了警局,就開始狂哭。」

魏女回憶當時到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後,警方一開始把她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並沒有拿出證據來說是竊盜什麼。過了半小時,警方把她們移動到警察休息室後,慢慢有警員跟她們解釋說是誤會,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打來警局和她通電話,說有看到一個小女孩一直在按螢幕後,陡然蹲下,以為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下方放錢的設備,才趕緊通知商家檢查機器下方。後來賣場物流跑來警局說,因為聽到服務台告知,又有樓管告知,怕人會跑掉,所以趕緊報警,最後經查發現是誤會一場。

魏女與兩位女兒。(圖/中天新聞)

雖然整件事情是誤會一場,但魏女仍感到權益受損,不接受報案者道歉,更提出整件事情讓她感到疑惑的8個爭議點,如下:

1、警察把我攔住,雖然有穿制服,但他們一開始沒有告知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職稱,也沒有跟我說明是什麼原因,一群人就要把我帶走,這樣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事後知道是竊盜案,卻來了5名以上的警察,這樣陣仗是否太大?讓我以為我和小孩是犯了什麼大案件,再來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2、一開始我表明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大女兒),我要求必須要等我另一個孩子,警察說等越久、圍觀民眾會越多?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讓我等到我的孩子。警察這樣的行為是否太沒有同理心?如果我太軟弱而直接被帶走,這樣我另一個孩子的安危怎麼辦?

3、誠品480報案前不用先查證?不用先確認現場狀況?不用先調監視器?應先確認後再報案,內部的確需要再教育。

4、 誠品480報案時不需查證事實,就可以有大批員警到場抓人入警局,是否有服務財團之嫌?

5、 我請求保留並提供現場執法員警身上密錄器檔案,通常警察執法身上應該會有密錄器,以免事後爭議,我請求保留並提供該檔案,釐清事情發生經過。而且這件事情也可以做為範本,讓警察可以思考更合乎法律程序也更具有同理心的處理方式,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6、整件事情,我與孩子好像就這樣被隨便地帶到警局,然後隨便地說誤會一場,叫我們可以走了。我是回到家後才被家人詢問,為何沒有報案三聯單?這樣的處理程序是否太輕率潦草?

7、我寫這封信是想提出我的疑問與擔心,我也不知道能獲得什麼安慰或賠償,因為傷害已經造成了。我的孩子當下真的很害怕,當場大哭,我以為我們犯了什麼天大的罪,才會需要出動這麼多警員把我們帶到派出所。而且是我問為什麼要去派出所,才大致跟我說明,若我沒有詢問,是否會毫無告知的將我們抓進警局?

8、身為一個台中媽媽,一個人帶著兩個小女孩,發生這種事情,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嗎?

最後,請求,台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誠品480商場,針對今日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希冀能保護台中市民的人身自由安全。另外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施以懲處。

針對此事件,誠品480總部發聲明致歉,並坦承疏失,「將請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釐清改善處理程序,並妥善關懷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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