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20多歲女酒店公關,2016年某日喝醉,被章姓男友人送回家,隔天起床發現下體的衛生棉條不見,這才驚覺遭撿屍,怒告章男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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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女公關喝醉被友人送回家,隔天起床找不到衛生綿條線,驚覺遭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caption]
女公關出庭時指控,她事發當日與閨蜜到酒吧喝酒,還找章男過來,後來她與章男到燒烤店續攤喝茫,章男送她回家後,就請他離開時關門,然後就睡著,但睡到隔天中午上廁所想拉出下體內的棉條,卻找不到線,還發現棉條被丟到垃圾桶裡,這才驚覺可能被章男性侵。
章男被告出庭時辯稱,與女公關是妳情我願,且對方在發生性行為之前,自己拿出棉條。但據「聯合報」報導,法官檢視2人的LINE對話,章說「對不起,以後不會再發生了」、「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希望能好好跟你交往」。
台北地院原判章男無罪,女子不服上訴,二審章男以25萬元和解,女公關撤回告訴,但台灣高等法院仍依乘機性交罪,判章男1年6月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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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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