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緬甸華僑李國輝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潑汽油縱火致9人死亡,一審將李男判死,高院今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李男對於判死與否沒有意見,但他的律師則辯稱,他因吸食安非他命引發精神疾病才犯案,須給予輔導、教化,不用判處死刑。
男子李國輝2016年11月初在承租的新北公寓套房內,自認經常聽到其他房間傳來聲音,懷疑是同鄉對他侮辱,曾警告對方並揚言放火報復,11月22日晚上,他返回租屋處,點燃預購的汽油縱火,造成9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國輝以極端放火方式逞自己一時之快,遷怒無辜他人,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判處死刑。
高院首度開庭時,李國輝當著被害人及家屬面前,態度囂張指著家屬要求閉嘴,他還告訴法官「我不怕死,怎麼判都可以」,今天最後審理庭他只說,對死傷的人感到非常抱歉,法官要怎麼判都可以,對於量刑沒有意見。
李的律師辯稱,李男犯案的目的不是要殺光所有人,不是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行,況且他是因吸食安非他命引發精神問題,將來有教化的可能,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以外的刑度;檢方則駁斥,李的犯行惡劣且沒有悔意,應維持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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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