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院會通過授權 行政院先簽4項軍購發價書後立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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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3日)在院會宣布,通過民眾黨團提案,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行政院應該於簽署之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之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軍購案行政院可先行權簽署發價書,但簽署後要即刻向立法院報告。(中天新聞)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軍購案行政院可先行權簽署發價書,但簽署後要即刻向立法院報告。(中天新聞)

3項軍購發價書15日將到期,國防部長顧立雄盼先行授權簽署發價書(LOA)。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1日朝野協商時,朝野立委同意,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的拖式、標槍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及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等4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的審議,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

韓國瑜在院會宣布通過本案決議內容,本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之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的拖式、標槍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及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等4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之審議,茲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

立法院今(13日)召開院會。(中天新聞)
立法院今(13日)召開院會。(中天新聞)

韓國瑜指出,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的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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