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防特別條例,行政院版的1.25兆元,國民黨版的3800億元+N,以及民眾黨版的4000億元,6日終於在立法院付委審查。針對媒體報導「軍購作業必須具備發價書方能編列預算」等情,國防部今(7)日提出最新回應。

國防部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
一、國軍建案作業程序,是考量敵情威脅、未來作戰場景與科技發展等因素,循作戰需求、系統分析、期程工項及整體獲得規劃的邏輯思維,確認所需籌購的武器裝備。凡對美採購品項,於建案作業期間,即需與美方密切協調,以初步確認項量、交運期程與預算需求。
二、凡新增建案達新台幣10億元以上者,需先經行政院審查同意,才送請立法院審議。若預算於立法院審議期間,美方仍未完成知會美國會程序,則暫列為機密預算;待美方知會美國會後,再轉列公開。所謂「美方先提供我發價書,再編列預算」實屬對相關作業制度的曲解。
三、有關AH-1W型直升機零附件等3項軍購案,是於2024年納入作維費需求預算,為開口式合約性質,由2025年編列於公開預算。
四、有關「聯合戰力規劃」與「五年兵力整建計畫」等內容,均屬攸關國防安全的機密範疇,不可能列入《國防報告書》等公開文件。「國防報告書不見未來軍購資訊」等類言論,顯然是對國軍建案作業程序的誤解。

國防部說明,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是經過嚴謹的建案作業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並已確認供售意願、輸出許可、產能排程等,受到美國政府、國會多次肯定與支持。國防部將持續向立院各黨團及外交國防、財政委員會溝通說明,期獲得朝野一致支持,提升防衛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