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機車躲出庭 他竟想出這一招....爸爸莫名死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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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

台南市1名張姓男子因偷竊兩輛機車吃上官司,但他不想出庭,竟想出讓「爸爸死兩次」的奇招,竄改已逝父親的死亡證明,結果被抓包,罪名又多1條,被法官依竊盜罪、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刑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張男因偷竊機車被檢方傳訊。(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指出,張男在2021年12月29日中午12時58分許,以萬用機車鑰匙,先偷走停在永康區中華路、大武街口陸橋下停車場的一輛機車;同日下午1時9分,他又跑到某科大的停車場,以同樣手法竊取另輛機車。

今年7月檢方傳喚張男到庭說明,但他不想到庭,竟將腦筋動到2020年9月逝世父親的死亡證明書上,將證明書上死亡時間「壹佰零玖年玖月貳拾玖日下午拾伍時肆拾陸分」,以立可白塗抹,再用蓋印日期方式,變造為「111年3月1日下午1時13分」、死亡證明書日期為「111年7月1日」,藉此謊稱以「優先辦理治喪」為由,申請延期審理。

結果慘被抓包,法官審酌被告先前已有多次竊盜前科,此次又為逃避偵訊變造私文書,雖然部分竊得財物已發還告訴人,但未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損害,所以還是依竊盜罪、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刑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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