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佯裝施法招桃花 與妻3人同床性侵女網友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已婚林姓男法師,以幫招桃花及介紹工作,邀女網友到台中後,並與夫妻兩人同行到台南處理事情,林男不但毆打女網友,還趁女網友與夫妻共住同睡一床,凌晨趁身旁老婆熟睡,涉嫌性侵女網友得逞,女網友以LINE向家人求助報案。林男否認傷害及性侵,辯稱是女方引誘,法官不予採信,一審依傷害罪判刑4月、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林男,在2018年4月間在臉書認識1名女網友,他以身為法師可幫忙招桃花文由,夫妻兩人到高雄找女網友聊天唱歌,並以介紹工作約女網友到台中,女網友搭火車到台中,因林男要到台南處理胞弟所涉竊盜案件,而邀女網友同行,由林男開車載妻子及女網友南下。

女網友指控,林男在處理胞弟交保過程,不知何故,竟接續徒手毆打她頭部並推倒她,導致她膝部等多處受傷。在林男胞弟交保後,3人住在林男胞弟女友的住處,她與林男夫妻同睡一床,凌晨時遭林男趁機性侵,她害怕不敢反抗,事後,以手機LINE傳送訊息向妹妹求救,林男一行返回台中,警方透過手機定位功能查獲。

林男坦承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但矢口否認傷害及性侵,辯稱僅輕輕推她一下,並辯稱是女網友等他老婆睡著時,引誘他發生性關係,他完全沒有強迫。女網友的妹妹則證稱,收到姊姊求救傳訊,並指「有打我一次」、「強暴我一次」。

法官認為,女網友與林男夫妻同睡一床,若引誘林男發生性關係應知稍有不慎吵醒林妻,恐遭林妻追究刑責,豈陷自己於危險中;反而林男知道妻子熟睡後不意被吵醒,在妻子睡著後性侵女網友才合於常情,法官以女網友求救訊息及醫院診斷證明書等證據,依傷害罪判林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

中時 陳淑芬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