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害人命 駕駛因肇事次因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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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姓大貨車駕駛因迴轉半徑不足,害機車騎士撞擊後斗導致死亡,檢察官除了起訴貨車駕駛外,認為併排停車是肇事次因,依過失致死罪起訴2人。(翻攝自網路/李文正台北傳真)
馬姓大貨車駕駛因迴轉半徑不足,害機車騎士撞擊後斗導致死亡,檢察官除了起訴貨車駕駛外,認為併排停車是肇事次因,依過失致死罪起訴2人。(翻攝自網路/李文正台北傳真)

馬姓貨車駕駛,去年11月自新台五路路邊停車場駛出,左轉進入對向車道,卻因出入口有一輛轎車併排停車,害他轉彎半徑不夠,必須2度倒車、前進才能順利轉彎,江姓騎士此時直接撞上貨車後方鐵板,經送醫仍宣告不治,檢察官認為,貨車司機路中倒車是肇事主因,而併排停車則是肇事次因,依過失致死起訴馬男以及併排停車的謝姓男子。

65歲馬男,去年11月23日下午5點50分,駕駛後方有平板的大貨車離開停車場,馬因車身過長,必須在路中多次倒車,才能左轉進入對向車道,駕駛在路中迴車倒車。

20歲的江姓騎士,行經新台五路往基隆方向,當時天色昏暗,貨車後斗的側面又沒有亮光,黑色的鐵板橫在路中,江沒有煞車的情況,直接撞上鐵板,導致胸部重度鈍創損傷,經送醫仍宣告不治。

起訴指出,馬迴車、倒車時沒有注意車道來車,又沒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是肇事的主因,而謝姓男子將車停在出口處,導致貨車迴轉半徑不足,如果直接轉向,恐怕側邊會碰撞併排轎車,駕駛不得已必須迴車、倒車,是肇事的次因,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馬、謝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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