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和陳姓丈夫共同經營咖啡廳的許姓人妻,日前發現丈夫貸款連帶保證人,竟是一名擔任調查員的李姓女子,且2人私底下對話鹹濕,還幻想許多「辦公室性愛情節」,氣得她決定對李女提告求償百萬並訴請離婚。事後,高雄地院經勘驗種種露骨對話及相關事證,決定判處李女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人妻主張,她和丈夫2012年結婚後育有一名孩子,直到2019年10月間,她發現對方申請房屋貸款的保證人,竟是一名自己不認識的李女,懷疑恐有出軌嫌疑,便決定開始調查。
沒想到,許女果真發現2人不僅於同月底共遊日本3天,丈夫甚至還經常接送李女上下班,且雙方同年底更傳送過許多鹹濕性愛相關訊息,因此氣得她要求和丈夫分居。
結果分居期間,丈夫竟變本加厲相約李女睡遍全台旅館,李女甚至還替他經手離婚協議書,這讓傷心欲絕的人妻深感羞辱,便於離婚後對李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李女對此聲稱,她並不知道陳男已婚實情,僅因喜歡對方開的咖啡館才願意借錢周轉,但考量借款高達百餘萬元,擔心未來無法收回款項,自己才同意擔任陳男以房屋、車子抵押借款的保證人。
不僅如此,李女同時否認「日本約會」一事,表示因陳男必須遠赴日本購置咖啡廳相關設備,自己才決定陪同前往,堅持雙方並無開房間等情節,甚至也沒幫對方編輯離婚協議書。
法官勘驗對話記錄發現,陳男除了和李女互稱「哥哥」、「妹妹」外,甚至還出現許多露骨的對話。法官審理認為,從對話中可得知2人幻想一同入眠、規劃未來藍圖等,不乏談論雙方性交時被告的反應及性幻想,可見雙方交往已涉及性方面親密互動。
此外,身為法治人員的李女應很清楚擔任保證人的責任,因此認為李女擔任陳男貸款保證人、共赴日本等情節,足以證實2人交往關係已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之親密關係,達道親暱男女朋友程度,故認定李女已侵害許女配偶權。
除此之外,法官認為雖然有李女訂房記錄,但這並不代表2人住遍全台旅館,不過李女可從陳男分期付款契約書上,得知對方已婚事實,且雙方在對話中也曾討論過陳男婚姻狀態,因此認定李女確實已悉知陳男為有婦之夫。
經法官審酌,李女無視陳男有配偶、堅持不正常交往,並於許女發現後以各種言詞否認、毫無悔意,更加深許女所受精神痛苦語折磨,而考量許女具會計師資格、李女身為調查官,最終衡量兩造資力後決定判處李女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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