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東莞分行主管涉嫌收取回扣,彰銀董事長張明道及內部調查小組成員23日下午出面,對造成社會大眾的不安、惶恐致歉,且坦言員工收取的金額為5萬1157人民幣、約新台幣23萬元;金管會強調,無論收回扣是不是「潛規則」,「收受回扣就是不對」,金管會也會視情況,擬派員前往彰銀大陸分行進行金檢。
財政部表示,將徹查彰銀在受理檢舉人檢舉這一個半月來的處理程序,特別包括公股董事長張明道與總經理施建安是否知情不報,違反公股管理要點規定,必要時懲處層級不排除延伸至董總。
張明道強調,23日將初步調查資料送交檢調,目前研判東莞分行經理張瓊文、南京分行籌備小組高級專員(時任東莞分行副理)游志仁,確有向金尺評估公司收受款項,2人自2016年就任至今1年多,共收5.1萬人民幣、約23萬台幣,確認是「收受款項」,但「收不該收的錢就是不對」,將於24日舉行人評會。
調查小組負責人、彰銀副總經理陳斌指出,這23萬餘元並未流入私帳,是被列為公關費,支應當地台商活動費用。
外界及金管會質疑,彰銀從去年11月底收到檢舉信後,至今年1月中才進行調查,張明道說,因為要把檢舉人調回台灣,且海外分行調動需要時間,這期間才會一直都沒有具體動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該案已涉刑事,檢調也開始立案偵辦,立委要求立即展開金融檢查,因此目前已交檢查局,將等彰銀回報案情後,進行通盤處理,不排除派人赴陸金檢。
王莫昀、孫彬訓、魏喬怡 彭禎伶、朱漢崙/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