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怒向北檢討證人費 「欠錢不要欠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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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於去年12月19日清晨6時左右,突遭調查局人員登門搜索,並以證人身分傳訊。王炳忠於12月31日在臉書向北檢請求支付證人費,並說「希望北檢不要欠錢欠過年」。

文章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75條明文規定,「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他們從清晨六點被折騰到半夜十二點,如此「配合」作證,連日費也都沒準備嗎?

王炳忠強調,不是計較這500元,而是要一個是非公道!他們的身分通通都是證人,卻被以罪犯的方式對待,500元證人費代表的就是一個公道!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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