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掌摑球場工讀生判3月 去年當街打騎士判賠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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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9日,一名49歲房仲蔣男到台南市亞太成棒主球場觀看中華職棒首場例行賽,卻因不滿被工讀生請回座位,掌摑蔡姓工讀生,被判刑3個月並慘遭公司開除。此外,去年蔣男又因當街揮拳攻擊騎士遭判刑3月確定,民事須賠償9萬餘元。可上訴。

蔣男到台南市亞太成棒主球場觀看中華職棒首場例行賽,卻因不滿被工讀生請回座位,掌摑蔡姓工讀生。(圖/Threads網友@huhu_artnhandmade

根據法院判決書,蔣男今年3月29日晚上7點30分許到台南市亞太成棒主球場觀看中華職棒首場例行賽。當時工讀生因安全考量請蔣男不要靠在走道欄杆上,引起其不滿。同事見狀上前勸阻,蔣男卻破口大罵「你是在靠北喔」等語,隨即以右手揮打該名蔡姓工讀生的左臉頰,造成對方當場嘴角流血。

球場暴力事件發生後,蔣男遭所屬房仲公司開除,並主動出面公開道歉。然而檢方調查發現蔣男過往有酒駕、傷害等法院判刑紀錄,法院審理後認定其「態度乖張、行為暴戾」,經檢方以重傷害罪起訴,最終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事實上,蔣男的暴力行為並非首次。去年6月24日清晨7時許,蔣男載女兒上學途中與蔡姓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蔣男送完女兒返家途中,在紅燈路口再次遇到該名騎士,竟用機車刻意擋在對方前方,並徒手毆打騎士造成傷害。台南地方法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蔣男4個月有期徒刑。蔣男不服提起上訴,在二審時認罪態度轉變,台南高分院今年4月改判3個月確定。

民事賠償部分,蔡姓騎士事後提起民事附帶求償,請求賠償醫療費用2460元及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共計20萬2460元。法官審理後認定蔣男須賠償9萬餘元,該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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