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射噴火槍7次、持有2殺傷力槍枝!孫安佐遭起訴關鍵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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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孫健豪)今(29日)因涉犯槍砲、恐嚇公眾等罪被起訴及移審,起訴書內容也曝光,據了解他供稱本來當天要拍「同志搞笑片」,臨時起意改拍火槍試射片,但被查出他今年1到5月累積試射噴火槍總數高達7次。

孫安佐家中被搜出噴火槍及改造槍枝。(圖/翻攝孫安佐IG)

孫安佐涉及的槍砲罪相關部分,是他在5月16日、18日遭警方查獲的3支槍,經查孫安佐在2018年、2019年間,上網以1萬元至2萬元價格,向身分不明的網友購買,並持有至5月16日、18日遭警方查獲為止,其中非制式霰彈槍1支跟英國DAYSTATE廠製PULSAR型5.5mm制式空氣槍1支經鑑定都具有殺傷力,另一把是早已被公告查禁的仿克拉克模擬槍。

孫安佐先前被帶往地檢署畫面。(圖/中天新聞)

而孫安佐涉及的恐嚇公眾部分,協助他拍片的邱皓偉、攝影師江廷佑也都涉犯恐嚇公眾罪,獲緩起訴1年,均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8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並完成8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士林地檢署29日偵結孫安佐案,正式將他起訴。(圖/資料畫面,陳奕廷攝)

至於拍噴火槍試射片部分,據起訴書的資料,孫安佐供稱4月22日(即遭北投分局發現的試射影片拍攝日期)當天,本來是要拍「誰先動誰是GAY」、「當兵國軍評價」及「你想做的下一件大事是什麼」、「去fake sober給美式男孩發英文考卷」、「美國的校園流氓跟台灣校園流氓有什麼不一樣」,但他臨時起意改拍火槍試射片並要求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攝影師江廷佑前來他在北投的家。

孫安佐(右起)、孫鵬跟狄鶯一家。(圖/翻攝畫面)

3人旋即分工,江庭佑將孫安佐、陳昱中去加油站買煤油跟汽油、買完去北投區的某產業道路旁組裝噴火槍、灌油進去,直到晚間6點33分孫安佐將噴火槍的開到最大後開始試射,「在道路、步道及停車場等供公眾往來場所測試火力,過程中產生長距離、大範圍高溫火焰,並伴隨大量黑煙及溢漏油氣,危及公眾往來安全」。

孫安佐先前被上銬逮捕畫面。(圖/警方提供)

片子拍完後江庭佑在5月8日將後製版本上傳至LINE群組,供邱皓偉、孫安佐、陳昱中觀看,當時大家開始討論影片內容,江廷佑認為影片是在公開場合拍攝並非私人土地,可能會有適法性疑慮,後製版本上傳至LINE群組,供邱皓偉、孫安佐、陳昱中觀看,陳昱中則表示影片要加上「專業演練,請勿模仿」、「危險,請勿模仿」等警語,但孫安佐竟「獨排眾議」說:「警語太多了」、「別在發瘋了」、「不然我要去扁人」、「不會有警察啦」,要求不用加警語。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孫安佐、陳昱中明知道拍攝的噴火槍試射影片內容可能使公眾對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產生恐懼,也對影片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此點知悉,卻仍在今年5月14日,由孫安佐公開上傳到孫的IG帳號,孫安佐事後獲得此片及其他影片拍攝的報酬合計2萬5千元台幣,陳昱中當下不僅與孫安佐一起在公共場所測試噴火槍,4月22日拍攝當天時還負責點火,涉嫌跟孫安佐「共同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並涉共同恐嚇公眾」,因此將2人都提起公訴。

檢警也查出,孫安佐試射噴火槍並不只4月22日的這1次,而是還有試射6次,日期分別是今年的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跟5月1日,犯行合計高達7次,他最終被依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持有具殺傷力槍械及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提起公訴,前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則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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