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新車領牌與後續定期驗車時,前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應為70%以上、前側窗透光率40%以上,估明年首季上路。舊車不溯及既往。

考量台灣地理環境及天候條件,國人用車習慣多考量隔熱、隔離紫外線或降低眩光等因素,汽車常有黏貼隔熱紙情形。交通部表示,為確保汽車駕駛人行車視線清晰及視野完整,以維護交通往來安全,並因應實務檢討相關管理規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說明,未來新登檢領照車輛有黏貼隔熱紙者,除經交通部核可車輛外,應依相關規定,包括車輛前擋風玻璃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合格隔熱紙(但前擋風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區域,不在此限)、前側窗應黏貼透光率40%以上合格隔熱紙,並納入後續汽車定期檢驗項目及基準。
至於計程車除了前擋、前側窗隔熱紙透光率比照一般車輛訂有限制外,更明定後側窗及後(擋)窗應黏貼透光率4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規範。
交通部自12月12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預告期30天。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告訴中央社記者,因應法制作業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需要,預計明年第1季上路。
胡廸琦表示,這次修法主要針對新領牌車輛,已領牌舊車不溯及既往,至於相關罰則訂在道安規則第39條,不符合規定即無法領牌。(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