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今(3)日舉辦「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記者會」,宣布汽車隔熱紙管理新制將於2月28日起實施。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公路局局長林福山,以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汽車代理商、車輛相關公協會、隔熱紙產品業者及運輸業相關公會代表等出席,共同支持及宣導新制內容。

交通部於去年2月道安記者會公布道安三箭,揭示推動汽車隔熱紙管理,規劃先朝宣導教育再推動法制作業。考量國內氣候條件、道路環境、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性,同時比較各國規範後,先於去年6月30日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讓民眾對汽車黏貼合格的隔熱紙有所認識。
交通部說明,已完成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及第39條之1,並公告將自2月28日起實施。自該日起第一次申領牌照的新車適用隔熱紙納管新制,一般車輛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至於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的隔熱紙則是前擋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40%以上。

交通部指出,合格隔熱紙產品會有合格標識,該標識有2種方式,一種是業者自行烙印,另一種由專業機構印製、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核發。業者自行烙印的合格標識,其格式由申請者訂定,標識內容至少應包含廠牌、型號及可見光透過率;由車安中心核發的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黏貼張數以1廠牌、1型號、黏貼1張為原則。
公路局局長林福山說明新制內容,並藉實車解釋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標準、合格標識樣式及黏貼位置。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致詞時表示,交通部納管隔熱紙是希望在兼顧國內氣候車內溫度、隱私、行車安全、國人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的基礎上規劃,這項政策推動是政府、消費者及產業共識與合作,大家共同努力才能順利推動。

公路局進一步表示,考量國內車輛銷售模式,有相當比例由車輛銷售端協助民眾黏貼隔熱紙,因此公路局暨所屬監理機關已與各大汽車經銷商、代理商、公會等建立合作機制。未來民眾購車後若有黏貼隔熱紙的需求,銷售端將共同宣導及協助選用符合標準規定的隔熱紙,以提升駕駛人行車的識明性。
公路局呼籲,各車輛車主如有黏貼隔熱紙的需求時,要選用黏貼符合標準規定的隔熱紙,提升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具有足夠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一起打造更安全的行車環境,共同維護提升國內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