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鑽漏洞!隔熱紙納管「不溯及舊車」 學者籲訂落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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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隔熱紙新規範2月28日上路,隔熱紙須經過審核合格後才能黏貼。交通部公路局今天表示,目前已有26家共378款型號合格,若黏貼不合格隔熱紙將可依法開罰,最重可註銷牌照。

汽車隔熱紙新規範2月28日上路,隔熱紙須經過審核合格後才能黏貼。(圖/中央社)

考量台灣地理環境及天候條件,民眾用車習慣多考量隔熱、隔離紫外線或降低眩光等,汽車常黏貼隔熱紙。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及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

根據公告,2月28日起新登檢領照車輛有黏貼隔熱紙者,除經交通部核可車輛外,應依相關規定,包括車輛前擋風玻璃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合格隔熱紙(但前擋風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區域,不在此限)、前側窗應黏貼透光率40%以上合格隔熱紙,並納入後續汽車定期檢驗項目及基準。舊車不溯及既往。

一般車輛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圖/交通部公路局)
一般車輛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圖/交通部公路局)

交通部今天舉行記者會,正式對外宣布相關政策規定。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目前國內共有2300多萬輛車輛,去年新領牌的小客車約有41萬輛,因此隔熱紙需有正確觀念及必要管理,讓駕駛的視野更清晰,以降低事故發生。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指出,整體交通安全在共同努力下,去年1月到10月,30日死亡人數為2338人,較民國112年同期減少177人,約下降7%;行人死亡人數為295人,較112年同期減少9人,約下降3%。

公路局表示,合格隔熱紙產品會有合格標識,該標識有2種方式,一種是業者自行烙印,另一種由專業機構印製、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核發。

根據公路局統計,目前有39家業者申請合格報告,共計468款型號,已完成26家合格報告審核,共計378款型號。

汽車隔熱紙透光率規範。(圖/公路局提供)

公路局表示,業者自行烙印的合格標識,其格式由申請者訂定,標識內容至少應包含廠牌、型號及可見光透過率;由車安中心核發的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從車內方向往外看,副駕駛座側),黏貼張數以1廠牌、1型號、黏貼1張為原則。

林福山說明,黏貼不合格隔熱紙的車主,於1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依處罰條例第17條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1800元罰鍰;逾期1個月可吊扣牌照,逾期6個月則註銷牌照。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建議,隔熱紙規範應全面宣導,舊車使用者若發現隔熱紙導致辨識度不足時,就可更換為合格產品,可以滾動檢討相關政策,並訂定落日條款,納入舊車。

李克聰點出,新車規定5年後才會檢驗,若有消費者在領牌後才貼到不合格的隔熱紙,這部分應有臨時檢驗機制。對此,公路局回應,會透過臨時檢驗方式來防堵。

至於業者若提供不合格的隔熱紙給消費者,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執行長周維果表示,將可依照消保法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處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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