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昨(5)日遭北院裁定收押禁見,而北院的裁定書也引起討論。有PTT網友利用ChatGPT檢視法院裁定書,AI卻給出了「證據不明確,卻羈押被告」等5大疑慮。
該位網友將北院的裁定書交由ChatGPT檢視,以下為ChatGPT回覆全文:
結果顯示,這段裁定的理由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或值得質疑的地方,主要涉及程序正義、證據評價、比例原則等方面。以下是幾個潛在問題:
1. 證據不明確,卻羈押被告
裁定書中提到「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但隨後指出「究竟僅係被告單純圖利...抑或與共犯期約甚至收受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這表示在證據上仍有不明確之處,而罪行的具體形態尚未確定。
不合理點:在犯罪形態尚未完全確定的情況下,應謹慎處理羈押問題,而不應過早依未確定的指控進行羈押。
2. 羈押理由不足,未充分考慮交保替代措施
裁定書認為有「滅證及串供疑慮」,但這一理由過於籠統,未具體說明被告具體如何可能毀滅證據或串供。此外,裁定未能充分說明為何不能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如限制出境、住居或定期報到),而非直接羈押。
不合理點:羈押應屬最嚴厲的手段,法律應先考量較為輕微的限制手段,如保釋、限制住居等,但此裁定直接排除了這些替代措施,違反比例原則。
3. 對未來翻供的預測欠缺具體依據
裁定提到被告未來可能「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但這僅是推測,未提供具體證據支持這一說法。
不合理點:在法治國家中,未來可能的行為不應作為羈押的主要依據,應以具體、現有的行為風險或證據來決定羈押與否。
4. 過度依賴公共利益
裁定強調因案件影響公共利益重大,而傾向羈押,但公共利益的考量應基於實際情況,而非僅以案件涉貪或金額大為理由。
不合理點:羈押決定應以個案具體情況為基礎,而非過度依賴案件的社會影響來作出不平衡的裁量,否則可能侵犯個人自由權。
5. 沒有明確說明被告羈押期間的權利保障
裁定只簡單提到被告的「反對詰問權」,未具體說明如何保障被告在羈押期間的基本權利,如律師接見等權利。
不合理點:法院在裁定羈押時,應明確保障被告的基本權利,包括適當的法律協助與公平審判的程序保障。
綜合來看,這個裁定可能存在程序不當、證據不充分、以及過度依賴公共利益而忽視被告基本權利的問題,應引起進一步的法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