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家檢疫雲林5人被罰10萬元 2人不繳被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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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衛生局自居家檢疫政策以來,已裁罰10萬元共5件,其中2件移送行政執行中。(周麗蘭攝)
雲林縣衛生局自居家檢疫政策以來,已裁罰10萬元共5件,其中2件移送行政執行中。(周麗蘭攝)

一名北港鎮男子16日自大陸返台,未依規定居家檢疫14天竟跑去KTV唱歌,遭北港警方臨檢查獲,雲林縣衛生局將視情節開罰10萬到100萬元。雲縣衛生局自居家檢疫政策以來,已裁罰10萬元共5件,其中2件移送行政執行中。

 衛生局表示,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振興特別條例」開罰10萬元的5案中有2案已繳清、1案分期付款中、2案移送行政執行中;正在裁處中的還有1案,北港男子案尚未裁處。

 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縣內每天都有入境者,這幾天居家檢疫人數約165人,這一個越來大約在100人至150人之間,國外疫情最高峰時,全縣有近400人返國居家檢疫,到目前發生6案違規。

 雲林縣17日起進入八大場所必須戴口罩,違者屢勸不聽將開罰,衛生局還未接獲檢舉。

 曾春美表示,檢舉未戴口罩要檢具人事時地物等證據,開罰的用意是針對惡意不戴口罩者。

 疫情又有增溫趨勢,雲林縣最近陸續推出藝文表演或休閒活動;曾春美表示,大型活動盡量避免,若在戶外也要保持社交距離,不論在室內或室外,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一定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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