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49歲邱姓女子於7日晚上6時許到台北市中山區知名醫美「光澤診所」做電波拉皮療程,卻在施打靜脈麻醉後出現血氧濃度異常,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對此,就有麻醉科醫師嘆「民眾去醫美根本無從分辨是否有專科麻醫執行麻醉。」
根據《ETtoday新聞網》報導,麻醉專科醫師蘇百川表示,目前除在執行特管法第二十五條有規定的八項手術(如: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大量抽脂、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時的麻醉資格有所規範限制外,其他的光電、醫美、或整形手術並沒有規範。
蘇百川提到,政府雖然有醫策會推行的診所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目的是以「安全」為基礎,保障民眾就醫權利,但是辦理多年以來,參與的診所機構仍偏少,而且該認證將評鑒項目分成「美容手術」以及「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兩類,美容手術又是以診所自行選填有在執行的進行認證,而這次發生意外的電/音波拉皮療程,因為屬於光電治療的部分,就不會在醫策會現行診所麻醉鎮靜安全查核的範圍內。
蘇百川說明,醫美診所若是申請光電項目,就可以對外聲稱通過認證,雖然衛福部網站上會寫通過光電類,但民眾其實不會分辨,而若是要申請手術類,只需要選割雙眼皮就好,因為割雙眼皮並不在特管法規範手術內,所以醫策會去認證,就不會特別查合是否有符合麻醉規範,雖然最後網站會公告通過的手術項目,但是民眾依然較難分辨,這法規上是有漏洞的,難免有人會攢漏洞。
而針對麻醉醫師的重要性,蘇百川強調,不論在國內外,麻醉都已是一個專門的學科,這個專長至少要四年的專科醫師訓練,才可以保護病患的安全,及早偵測異常,並校正可能的危險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