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21歲的青年小健(化名),藉口要跟少女小如(化名)談分手,卻趁機性侵小如還拍下性愛影片,甚至傳電子郵件給小如父親嗆聲「你女兒國中就有性關係,你知道嗎」。小健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6月、強制罪判刑6月,上訴二審認定他行為惡劣,將全案駁回。強制性交部分得上訴三審。
小健與16歲的小如自103年11月下旬成為男女朋友,據聯合報報導,交往過程中小健一直蒐集小如裸照,小如屢次提分手,小健一直不同意。
前年2月27日下午,小健假藉談分手,騎機車載小如到汽車旅館,不顧小如反對性侵得逞,還拍下性交影片,小如因擔心被家人責罵不敢報警。事後小健仍持續傳訊,小如不予理會,小健竟以電子郵件傳送「你女兒國中就有性關係,你知道嗎」給小如的父親。
小如父親知情後報警,警方從小健的電腦及手機中查扣性交影片。二審合議庭認為小健行為惡劣,犯後飾詞卸責,未見悔意,迄今亦未與被害人和解,將全案駁回。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