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35歲鄭姓男子駕駛贓車到高雄市鳥松區,在路旁要換上自己的車牌,被巡邏員警察覺可疑,上前盤查發現前、後車牌號碼不同,經比對引擎號碼後查出是贓車,當場將鄭男逮捕,結果鄭嫌竟辯稱,因機車故障又遇下大雨,才會偷車門沒鎖的汽車來當代步工具。
鳥松分駐所警員黃彥文、詹超評於7日早上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高雄市鳥松區文前路138號前,發現鄭姓男子在更換汽車車牌,由於前後車牌號碼不同,直覺可疑而上前盤查,見其車內還擺放著小鐵鎚等破壞工具。
警方詢問鄭男車輛來源,鄭卻言詞支吾,謊稱他是向朋友借用,經比對引擎號碼,發現這輛車在7日凌晨1時許在屏東縣萬丹鄉通報失竊,經電詢車主後,車主告知,該車已經被竊走,鄭男發現已瞞不住,才百口莫辯坦承犯案。
不過鄭嫌供稱,車輛是他在1月7日凌晨1時在屏東縣萬丹鄉路旁偷來的;因為當時下很大雨,所騎乘的重機車故障,他因發現自小客車副駕駛座車門未關好,才竊取該車做為代步用,並未利用該車輛犯其他案件。
警方另在鄭嫌身上查獲1個海洛因殘渣袋,全案偵訊後依竊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中時 林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