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57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案,修訂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之規定,法務部表示,將督促全國各檢察機關,就拘提前的傳喚,務必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以維法治及人民權益之保障。
法務部表示,刑事訴訟法第57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案今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訂刑事訴訟法第57條及第61條有關「送達」之規定,並於刑事訴訟法第61條第3項明定:「拘提前之傳喚,如由郵務機構行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且應以掛號行之;其實施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之規定。
法務部表示,該法經總統公布生效後,法務部會督促全國各檢察機關,就拘提前所為之傳喚,務必依刑事訴訟法第61條第3項規定,以維法治及人民權益之保障。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