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很好的行為,但不見得每個人都有這種良好的習慣!台北市一名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PO文指稱,日前在知名連鎖壽司店用餐時,遺落了5萬元現金,調閱監視器影片後發現,疑似是遭4名年輕顧客撿走,因此PO文希望他們能主動聯絡失主,「不要為了這幾萬塊揹上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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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公布店家監視畫面,希望撿到錢的人,儘速將該筆現金返還,以免吃上官司。(圖/翻攝自爆料公社)[/caption]
原PO表示,朋友7日晚間在壽司店用餐時,不小心遺落5萬元現金在左上方的座位上,事後發現錢不見了才趕緊回店裡找,店員也熱心協助調閱監視器。失主懷疑5萬元的現金是下一組用餐的4名客人撿走的,「有目擊者說看到他們在桌上數錢,且他們用餐不到10分鐘就離去。」原PO也表示友人已經報案,希望拿走錢的人能私下主動聯絡,「不必要為了這幾萬塊揹上前科。」
影片中可見,3女1男進入壽司店裡用餐,一群人坐下後,畫面左上角的紅圍巾女生似乎發現桌下有一袋東西,於是頻頻彎腰檢查。接著又與隔壁的女友人說話,兩人還站起來互換位置,沒多久後就拿出一包塑膠袋,4個人更圍著塑膠袋露出驚訝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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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許多網友們紛紛表示「是忘了台灣是全世界監視器密度最高的地方嗎?」、「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要拿」、「如果是真的,侵占罪跑不掉啊」、「傻傻的,第一時間報警拿去警局,你們還有機會要10%吃大餐,現在只剩刑責了」、「為什麼要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錢這種東西大數目,失主是多著急啊?真的很過分」。
根據《刑法》第337條規定,侵占遺失物者會被處以500元以下罰金,雖然罪輕但屬於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可以主動偵辦且被害人無法撤回告訴,如果雙方達成和解,檢方也有可能以緩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胡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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