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屏東一名19歲許姓男子縱火燒刺青店,導致老闆夫妻雙亡,屏東地院國民法官經1年多審理合議,昨(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被害人家屬則不滿判決,更直言「我們期待的是死刑」。
回顧案情,屏東縣屏東市民享路一處刺青店於2023年10月29日凌晨4點左右發生火災,雖然刺青店30歲黃姓老闆與28歲陳姓老闆娘及時獲救,但送醫搶救多日仍宣告不治,雙雙離世。而警方也在案發10小時之後,循線逮捕縱火的19歲許姓男子。許男被逮後,還一度自稱「只是想嚇嚇他們,不是故意的」,表示自己有心理疾病,但沒有醫師證明,也沒有身心障礙手冊。
據檢警調查,許男在事發前曾多次前往黃姓老闆開設的刺青工作室消費,但在縱火前2周,許男再度前往黃姓老闆的刺青店消費時,因為不滿黃姓老闆要求自己排隊,許男便賴在店內影響生意,許男的行為持續數日後,便遭到黃男驅趕離去。2023年10月27日,二人還因故發生肢體衝突,許男因此報復縱火。
該案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合議審理,11月15日一審判決出爐。判決書指出,許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173條第3項第1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第175條第1項放火燒燬他人物品罪,想像競合從一重論以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
被害人家屬得到判決後,對判決表達不滿,還説「我們期待的是死刑」,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家屬表示,許男曾揚言等出獄後「要殺光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如今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現行規定,無期徒刑服滿25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許男現年19歲,25年後他才44歲,出獄後仍在壯年,届時所有此案相關人士都將「生活在恐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