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狂歡倒了…妹痛到驚醒 竟見「最熟悉面孔」上面搖搖!他竟裝斷片遺忘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帶著女性友人前往夜店狂歡,結束後趁著女方不勝酒力,竟對對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而女子在過程中突然痛醒,一度反抗大喊「我不要」,但陳男沒打算停止,還繼續搖到完事;事後女方向法院提告,不過陳男卻死不認罪,但法院檢視陳男傳給女方的求饒道歉簡訊,認定他確實有犯行,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定讞。

陳男性侵女友人得逞,女方羞憤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陳男性侵女友人得逞,女方羞憤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9年5月5日凌晨與女性友人一同前往夜店狂歡,結束後,男方趁著與友人獨處機會,見她熟睡之際便脫去其上衣、胸罩,再撫摸、親吻胸部,女子雖喊「不要用我」試圖推開,但陳男卻不理會,繼續脫下她的褲子,將性器官放入她的陰道裡,儘管女子因疼痛再度推開陳男,並喊「我不要」,但最後卻還是被性侵得逞。

女子後來憤而報警,不過陳男後來在警方偵訊、檢方調查時都矢口否認犯罪,儘管後續他提出賠償40萬元作為和解,但是女方仍不願原諒,拒絕和解,而陳男的態度之後也出現180度大轉變,開庭時就說:「我全部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沒有意見,當時我沒有察覺女方的想法,很抱歉。」

法院後續審視相關證據,從女方友人口中得知,她在遭到性侵後曾發文:「我要把昨天的事情全忘了。」於是主動關心,才得知她受到如此大的傷害,而後來陳男也多次傳訊乞求原諒,曾傳「我知道不可能修補我們之間的關係,我也不願意情緒勒索,但我希望至少,妳能夠看在我們過往情誼,還有考慮我的家庭狀況下能夠考慮撤告」、「我是真的很認真反省過,警局回來後幾天,我人間蒸發了一陣子,沉澱自己,反省自己到底做了什麼,從那之後我再也不踰矩」等語。

陳男起初不符二審3年2個月判決上訴,如今最高法院判定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最終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多中天快點TV報導】
正妹醫師曬採草莓美照!一視角「超深事業線全看光」 網暴動:攝影師懂拍
狂讚女同事「屁屁很好摸」!噁博士生7度襲臀不收斂 傳訊猛問:要床單打架嗎
下雨根本沒在怕!妹子網上求助「太濕了」 神人救援:就是套好套滿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