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失戀,加上被告,心情低落跑到鄭姓友人家吸毒後,再以電線繞頸自殺,友人擔心房子變成凶宅,於是找來朋友一起將屍體帶到海邊公廁棄屍,新竹地院依共同棄屍罪判處3人八月至十月徒刑。
鄭男發現友人輕生後,擔心房子變成凶宅,房價下跌,也怕同住的家人會害怕,竟然找來郭男、劉男友人幫忙,3人合力將陳男的遺體抬上車,再戴到竹北新月沙灘的公廁內,然後再由內反鎖後攀爬出來,營造死者在裡面自殺的假象。
新竹法官認為,鄭男無視對屍體應有之敬重,使死者曝屍公共場所,引起社會大眾恐慌,最後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判處鄭男徒刑10月、郭男9月、劉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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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