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網路上今(22)日流傳一段影片,一名機車騎士於5月21日下午2時許,腳踏板上載著一根約2樓高、長三、四公尺的竹竿,在中和區中山路二段與景平路一路向前騎,轄區警方表示該騎士載運物品高度已違反規定,最高可罰600元罰鍰。
機車騎士騎車載著超長竹竿。(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駕駛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以免駕駛人所附載物品超出安全車距,影響來往車輛通行安全。
警方表示,本案機車駕駛人載物高度超過肩膀,非屬民眾得檢舉項目,該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得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加強攔查取締此類違規行為,以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