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懷疑老公對她不忠,查看老公手機發現老公的小三疑似是一名在銀行上班的女子,不僅有老公與對方合照裸露相擁而眠的照片,對方甚至傳訊給老公「我沒吵你,但我有偷摸小鳥喔」,人妻氣的提告小三求償100萬元,高等法院考量故意侵權行為造成人妻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判賠30萬元確定。
人妻發現老公手機裡有曖昧簡訊提告求償。(示意圖/Pixabay)
正宮主張對方明知其丈夫已有婚姻關係,卻與他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侵害其配偶權,要求女子須賠償她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但女子否認與其丈夫有超越朋友分際親密行為,沒有侵害配偶權的故意或過失;但人妻在法庭上提供女子與丈夫裸露上肩相擁而眠及戶外狀似親密照片。
除此之外,正宮還提出2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小三曾傳訊給丈夫寫下「我沒吵你,但我有偷摸小鳥喔」、「啊!我很大方,我承認自己是小三啊!沒什麼好怕」、「自己說星期二要好好做愛的」的訊息;高院認為女子明知人夫有配偶仍與他親密交往,並發生性交行為,顯逾越正常朋友交往份際,侵害人妻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判女子須賠償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