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聰明!台中一名男子去年開特斯拉電動車,把車子停在有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公有停車場,但他卻將愛車停在「一般停車格」,偷偷拔其他電動車充電槍違規充電,最後吃上官司,遭判處拘役10天。
該起案件引起台中市政府關注,據台中市政府於2023年7月發布的新聞稿指出,44歲李姓男子在2023年開著白色特斯拉電動車,但卻將車停在一般車格,疑將另一輛停放充電專用車格充電中的充電槍拔除,並插入自己的車輛規避充電專用車格付費措施,影響公眾利益及充電安全,交通局獲報調查後,針對該名拔槍車主向警察局第四分局告發涉嫌刑法竊盜罪、詐欺得利罪及損毀罪等罪嫌,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如遇有拔槍行為請踴躍提供相關影片檢舉,以遏止不良行為。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李男於2023年7月22日傍晚,擅自把其他電動車充電槍拔除充自己愛車的電,時間長達約4小時,後來另一名特斯拉車主發現李男違規充電,但沒有舉發李男,而是把充電槍取回繼續充電就走人,李男23日凌晨回停車場發現充電槍被拔,竟又再度違規使用充電槍,直到被遵守規矩的車主發現後憤而PO網,事情才曝光。
報導指出,李男被警方找到,查出他違規充電省下380元停車充電費,而他被抓後坦言有拔其他車主的充電槍替自己愛車充電,但不認為此舉是竊盜或詐欺行為,甚至還辯稱自己的充電槍被先拔,他才去拔別人的。
法院審理認為李男擅自拔他人充電槍、加上竊盜市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的電能,依竊取電能罪,判處李男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並且追徵、沒收停車充電費,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