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狼繼父對12歲的少女伸狼爪,直到少女就讀高中,鼓起勇氣跟女老師訴說,才逃離深淵,楊姓繼父否認性侵,但測謊未過,桃園地院法官判7年10月徒刑。
17歲的少女控訴,2014年7月、年僅12歲的她在住處幫忙照顧剛出生的妹妹,繼父突然從後方熊抱她,強脫衣褲性侵得逞,她顧忌媽媽曾遭楊男家暴,不敢反抗、聲張,食髓知味的繼父把她當性禁臠。
直到少女上了高中,鼓起勇氣向女老師傾訴曾遭繼父性侵,女老師獲悉大驚,陪伴報案。楊姓繼父矢口否認曾對少女不軌,但他的測謊未過關,少女媽媽則證稱,楊男確實有家暴前例,女兒2017年曾崩潰痛哭陳述遭性侵,2人也已經離婚。
桃園地院法官不採信楊男,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楊男7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