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買電子菸太EASY 消基會籲政府立專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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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電子菸在全球受到年輕人歡迎,但其對健康的危害也引起關注,由於國內尚無專法管制,造成電子菸在市面、網路平台上常以各種名目銷售,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立即訂定專法進行管制,防止電子菸成為新一代的菸害死角。

消基會指出,電子菸種類眾多,欠缺專法管制,造成業者在販售上常用「煙」代替「菸」,或宣稱「不含尼古丁」,或用水果口味的「煙彈」、「煙油」相誘,大玩文字遊戲,企圖切割與菸品的相關性。

根據兒少法第43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第91條更規定販售兒童及少年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消基會日前在網路上抽查30件有關電子菸的銷售樣本,發現僅有13件會在網站中標示「未滿18歲者請勿吸菸」、「本賣場所有商品不得販售給未滿18歲青少年」等勸說字樣,意即仍有超過5成的網路管道可讓未成年者輕易購買電子菸。

這些業者中常將電子菸的填充物改為「果汁」、「可樂」、「凍檸茶」等名目販售,甚至用「主機」來代稱煙斗,明顯遊走在法律邊緣,並用新奇口味來吸引年輕族群接觸。

另外,還有4家大型電商平台如森森購物、MOMO、PCHOME、UDN買東西在販賣電子菸的周邊產品,遭消基會點名恐有鼓勵消費者使用電子菸之虞,因此呼籲政府應立即立專法管制。

中時 陳人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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