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屏東地區再查獲4起現金賄選案件,其中枋山鄉某鄉長候選人喊出1票3000元賄選;另屏東縣第2選區縣議員候選人的樁腳及另一村長候選人,因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遭聲押獲准。
屏東地區再查獲4起現金賄選案件,其中枋山鄉某鄉長候選人更喊出1票3000元。(示意圖/PIXABAY)
屏東地檢署表示,屏東縣枋山鄉紅姓鄉長候選人的友人,為讓該他順利當選,於今年11月中旬,在該選區內以每票3000元涉嫌買票;另竹田鄉黃姓村長候選人也以每票1000元之代價行賄尋求支持。
檢察官複訊後黃姓村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於24日中午裁准羈押禁見。而洪姓鄉長候選人因案情已經明確,認無羈押必要而諭知請回。
另地檢署接獲屏東縣第2選舉區某議員候選人之廖姓樁腳與屏東縣內埔鄉鄉民代表選涉有賄選情資,23日傳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認廖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於24日下午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