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總統蔡英文27日將宣布兵役恢復1年役期,4個月軍事訓練役走入歷史。義務役70年來的歷史,起自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實施徵兵制,從海空軍及陸戰隊3年、陸軍2年,逐漸縮短至2013年改為4個月,沒想到2022年又改回1年。
台灣兵役70年變革(圖/中天新聞)
中華民國《兵役法》頒布於1933年,原採「徵募並行制」,政府1949年遷台,因應兩岸情勢嚴峻,啟動「徵兵制」,並於1951年修正《兵役法》,規定常備兵陸軍役期2年,海軍、空軍、陸戰隊3年。
1967年,因應國光計畫實施陸軍第一特種兵(陸一特)制度,役期改為2年兵+1年臨時召集,陸一特制度1987年廢除,同年海、空軍役期縮短至2年,陸戰隊維持3年。
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國軍推動一系列兵力整編計畫,規模較大者為「陸精專案」,1990年,義務役役期所有軍種皆統一為2年。
1997年「國軍軍事組織及兵力調整規劃案」(精實案)上路,1999年開始實施軍訓成績可折抵義務役役期;2000年2月起全軍義務役期改為1年10個月,同年8月起首次徵集替代役。
2000年總統陳水扁上台,國防部正式成立專案小組評估「募兵制」,2004年起義務役役期改為1年6個月,接著兩次縮短各2個月,2008年全軍種義務役役期改為1年。
2008年總統馬英九上台,責成國防部推動「全募兵」,預定2013年完成轉型,但因徵收兵源不足,2011年宣布全募兵制跳票,不過當時兩岸政治、軍事局勢穩定,立法院仍在2013年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案,確立志願役為主、義務役為輔,並開始4個月軍事訓練役(8週新訓、8週下部隊)制度。
2016年總統蔡英文上台,確立持續採「徵募併行」制度,國防部自2018年起停徵役男服役1年役期,直到2022年兩岸局勢、中美關係緊張加劇,義務役役期拍板恢復為1年,2024年上路,民國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將開始當1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