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先前公告,2月5日起,民眾從海外購入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包括WiFi、藍牙、3C等智慧居家用品,皆須加收審查費750元,引發不少民怨。對此,NCC10日發出聲明指出,將適切調整,調整前暫緩收取。然而,近日卻傳出一名從國外拍片回台的攝影師,攝影器材竟被收費了4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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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PTT以「攝影圈有人帶設備回來被收750xN?」為題發文表示,近日在Threads上看到一篇文章,內容寫道,「攝影圈的人都氣炸了,朋友剛出國拍片回來,攝影器材被收費,還要多付4千多元,朋友瘋狂發文覺得超不合理。」該網友表示,「怎麼會有人帶自己吃飯傢伙,搭飛機回家還被收保護費啊?」並詢問板上是否有從業人員遇到過。
貼文曝光後,掀起網友熱烈討論,「這時代大家隨便都超過5台吧」、「攝影師也要收錢哦」、「PTT早就有人提醒了,因為行政命令寫的法規很籠統,解釋也沒講到重點,只能硬著頭皮收了政府規定器材過路費,才不會被懲處」、「越專業的這影師收越多」、「NCC可能沒意識到這法條到底包含多少東西」、「相機跟閃光燈都有連線功能,攝影通常會帶好幾隻燈跟備用機,錢收一收說不定比機票還貴 」。
但也有不少網友質疑這篇文章的可信度,「被收錢會有收據」、「不是不相信你,但收費總是會有個單據之類的吧,有單據有證據才能幫你砲NCC啊」、「真的有被收錢就拿證據出來啊,只會出一張嘴造謠喔笑死」、「以現在氛圍,還是有收據比較好,避免被認為網軍」、「可以看一下你朋友發的文嗎?」、「有什麼證據可以參考嗎?畢竟我朋友怎樣怎樣的,可信度我是先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