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燒不斷!陳時中下令:北北桃醫、長照機構停止探病至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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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華航諾富特群聚持續擴大!今(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國內新增2例COVID-19確定病例,個案為某航空公司機師(案1153)及空服員(案1154),這也是首起空服員確診,整起案件至今的確診人數也來到了28人。對此,陳時中今宣布醫院探病措施需再加嚴,北北桃地區的醫院和長照機構,停止探病和探親,且陪病者限1人,除了有其他例外及特殊情況。

圖/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圖/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本國籍30多歲男性(案1153),擔任某航空公司的機師,4月16日至18日期間,曾因執勤緣故前往美國,事後返台則於住家處檢疫至4月21日,且檢疫期滿採檢結果為陰性,4月25日進行機師專案採檢,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也皆為陰性。個案後續於5月1日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趕緊向公司通報,衛生單位在同日即安排就醫採檢,並於今日確診(Ct值13),目前已初步掌握個案接觸者有15人,其中13人列居家隔離,2人則列自我健康監測,感染源尚待釐清。

圖/中天社群中心製作
圖/中天社群中心製作

本國籍20多歲女性(案1154),擔任某航空公司的空服員,4月22日至25日期間,曾因執勤緣故前往美國,事後返台則於機場防疫旅館檢疫至4月28日,且檢疫期滿採檢結果為陰性,4月29日晚間因配合機場防疫旅館清空計畫,移動至集中檢疫所,4月30日進行採檢,當時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皆為陰性。個案後續於5月2日出現發熱、頭暈及胃痛等狀況,立刻由檢疫所安排就醫採檢,並於今日確診(Ct值14),因個案發病前2天均在集中檢疫所檢疫,故無匡列接觸者。

因今日新增確診的案1153及案1154,日前曾於4月29日有接觸紀錄,雙方的感染發病是否有關連,目前仍需調查釐清。

圖/擷取自《衛服部》官網
圖/擷取自《衛服部》官網

●以下為衛服部公告:

因應國內近期發生數名本土COVID-19確診病例,其於可傳染期之活動足跡及相關接觸之不特定人士多分布於北北桃地區,為減少疾病傳播及感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宣布,調整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門禁及人員管制措施,北北桃地區所轄醫院與長照機構即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及長照機構住民陪伴者仍為1名,相關說明如下:

一、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所轄醫院與長照機構即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除例外情形外,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

二、醫院得同意探病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三、長照機構得同意實地探視住民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
(二)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四、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進入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如無法佩戴口罩,則要求民眾咳嗽或噴嚏時用衛生紙遮住口鼻,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倘遇主動規勸或瞭解原因後提供適當協助,仍無故不配合佩戴口罩者,可報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

圖/中天社群中心製作
圖/中天社群中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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